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项目
为了体现对运动员的关爱,解除运动员因训练比赛所致伤残的后顾之忧, 2000年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以下简称体育基金会)开始推行“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项目,并于2002年正式面向全国优秀运动员开展。在此基础上,2004年经总局批准,颁布实施了《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暂行办法》,并于2017年、2021年两次修订。该《办法》作为对国家职工工伤保险的补充,以互助互济、不以盈利为目的、为运动员排忧解难为基本原则,本着自愿参加、个人缴费、团体投保的形式,对运动员在训练、比赛过程中发生的伤残事故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自实施以来,在激励广大运动员积极投入训练比赛,解决运动员伤病后顾之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受认可和好评。
►运动员保障信息系统
- 2018年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工作成绩显著2019-03
- 关于印发《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2019-02
- 2019伤残互助保险报名指南2018-12
- 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金申请书2015-02
- 危困救助 爱心奉献2011-01
- 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工作通报(第二期)2007-12
- 第五批国家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颁发仪式上浙江省老教练员程建煌的儿子程凯讲话2006-11
- 第五批国家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颁发仪式上总政八一体工队老教练员纪绍明的妻子王月华讲话2006-10
- 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在关怀基金颁发仪式上的讲话2006-02
- 第四批国家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颁发仪式情况介绍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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